临住字〔2020〕44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907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
二、执行时间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3日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本文地址:http://www.spicezee.com/fagui/185815.html
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具体配套措施,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查看全文]
“社保管理中心通知:你好!你有一份补助金尚未领取,请及时办理领取!领取电话:13974540275 陈艺新。”如果近期您收到以社保管理中心名义发来类似这样内容的短信,那...[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