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无房职工租房压力,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精神,按照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应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的要求,决定提高我市现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标准。具体政策如下:
一、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8800元。
政策解读: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仅将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政策解读: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仅将未配租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三、通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签备案系统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28800元。
政策解读:鼓励通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签备案系统租赁住房,将原来“单身职工最高月扣划限额为1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月扣划限额为2000元”,优化并提高到“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28800元”。
四、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其提取金额为我市一般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提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等按《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解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 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支持本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因要核实提取人资格,而目前又未实现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共享,只能到所属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其他办理要件和程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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