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1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抓细政策落实的每个环节,多措并举扩大政策受益面,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一)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12345下一页末页共5页本文地址:http://www.spicezee.com/zhishi/186118.html
人2010年3月,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保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全文]